蔡某与吴某婚约财产纠纷案
  • 发布日期:2023-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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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2022年5月13日—2022年5月15日

办理单位:安吉县递铺街道司法所、递铺街道妇联

办 理 人:安吉县递铺街道司法所(吴文姣)

递铺街道妇联(董叶枫)

 

【案例介绍】

2021年8月,安吉县某社区蔡某(男)听从家人的安排与吴某(女)相亲。相处半年后,迫于家人的压力和自身年龄偏大的客观情况,蔡某同意双方家长共同商议结婚事宜,双方家庭约定了结婚日期,举办了订婚仪式。然而在随后的相处过程中,蔡某与吴某经常产生矛盾,愈发感觉到两人性格不合、感情不深,恋爱关系无法维持。2022年2月,吴某主动提出分手,双方结束了恋爱关系。分手后,蔡某要求吴某返还彩礼及订亲产生的费用,吴某不同意。因此蔡某与吴某就在恋爱、订亲期间所产生的经济费用纠纷问题,寻求递铺街道调委会、妇联帮助,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女方退还男方礼物、礼金及订婚期间男方所产生的费用。

【办理思路】

双方调解员采取背靠背的方式,分别与吴某及蔡某进行了面谈,了解到双方都是因为年龄渐长和父母催婚的压力,在互相没有全面深入了解的情况下草率订婚,彼此均认为双方存在性格不合的客观矛盾。为了化解纷争,调解员向双方解释了《民法典》关于返回彩礼的相关法律条文,并结合“双方确实没有同居生活过,且蔡某家庭生活情况并不富裕”的事实,通过详细的解释沟通,促使女方接受返还彩礼的要求。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并签订协议,即女方退还恋爱期间收到的男方礼物,退还礼金及订婚期间男方所产生的费用,双方纠纷调解成功。

【案例启示】

婚约财产纠纷是一类特殊的财产纠纷,此类案件事实及法律问题比较明确,但因双方的最初目的在于缔结婚姻,婚约失败后双方容易产生较大的矛盾,所涉的钱款纠纷复杂难辨,又与各地风俗习惯相关,因此,在调解此类案件时,既要注重法律的严肃性,又要注重维护社会的公序良俗。调解员在了解案件经过后,依法、依情、依理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通过与双方当事人的真情沟通,摸准心结,最终促使调解成功。在此,也提醒大家,彩礼风俗由来已久,正确看待婚约财产,以更加理性的方式处理矛盾,才是正确的维权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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