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某家庭亲子关系调解案
  • 发布日期:2023-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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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2022年7月12日—2022年12月11日

办理单位:吴兴区妇联、湖州南太湖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办 理 人:吴兴区妇联(史丹妮)

湖州南太湖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谢艺)

 

【案例介绍】

安徽罗某夫妇带着小儿子长年在湖州打工,将老大和老二留在老家交由爷爷奶奶照顾。后发现二女儿在老家读小学六年级时有厌学情绪,便将其接至湖州就读初中。二女儿在湖州仍无心学业与父母关系不良,初三便辍学,在家待业。后来二女儿瞒着家人,擅自与朋友在外租房居住,罗某夫妇百般劝说无果,无奈又伤心,联系妇联组织希望帮助他们缓解亲子冲突,修复亲子关系。妇联组织联动家庭教育社会组织力量一起对罗某家庭提供专业支持,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罗某夫妇开始改变对孩子的交流方式,亲子沟通逐渐顺畅,女儿也搬回家中居住。在近半年的跟踪服务中,罗某家庭氛围和谐,目前孩子和母亲在一个单位工作,重新建立社交圈。

【办理思路】

一是评估环境。妇联干部耐心倾听了罗某的诉求,与家庭教育社会组织老师一起对罗某的家庭教育环境进行评估和指导。罗某夫妻俩学历较低,在工厂打工,平时工作较忙,对子女关注较少。罗某对孩子的教育方式是说教和惩罚,罗某妻子的教育方式与其类似,还特别唠叨,在孩子交友方面也诸多挑剔。孩子童年缺乏父母的陪伴,留守儿童的经历使得亲子关系存在一定隔阂,父母无法走入孩子内心,后因结识社会闲散人员,还出现了一些不良行为。

二是取得信任。指导老师耐心倾听罗某讲述后,充分理解他在异乡既要打工生存又要养育孩子的不易,特别是面对青春期孩子的无所适从。罗某向其回忆自己的童年经历,内心缺乏爱的力量,不知道如何表达对女儿的关爱,面对女儿的离家出走,既无奈更是自责。通过一段时间的持续关注和走访,指导老师获得全家的信任。

三是确立目标。通过指导老师的倾听与支持,罗某夫妇的焦虑情绪得以缓解,在确保女儿人身安全的情况下,接纳女儿暂时在外与朋友同住的事实。罗某表示先尝试放手,给予孩子情感上的支持,不急于要求孩子马上回家,把对孩子的爱和关心先传递出去,在此期间,坚持学习家庭教育相关课程和方法,提升与孩子沟通的技巧,与孩子之间重建信任。

四是跟踪指导。一个月后,指导老师再次上门了解到在罗某夫妇的不断关爱沟通下,孩子已经愿意回家与父母共同居住。夫妻俩通过学习家庭教育课程,在处理家庭亲子关系上有了很大的改进。指导老师就罗某反映的零花钱问题给予指导,建议就子女零花钱方面订立家规或约定。

【案例启示】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城镇化率的快速提升,城市新居民群体逐渐形成,由此产生的留守儿童也日益增多,该类家庭中父母大多将精力放在谋生上,忽视了对孩子的教育和陪伴,普遍存在家长陪伴沟通缺乏,家庭教育缺失等现象。本案中孩子童年缺少父母的陪伴和关爱,与父母没有建立良好的依恋关系,父母不知道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也不懂得家庭教育的具体方法,在孩子进入青春期后,家长仍旧以掌控式的管教方式与孩子相处,沟通不畅,引发亲子冲突。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家庭教育事关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广大家长要高度重视家庭教育,承担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以身作则,积极对孩子教育引导,促进未成年人养成良好的思想、品行和习惯。同时全社会要凝聚合力,链接多方资源,广泛推进家庭教育宣传,注重家庭建设,培育积极健康的家庭文化,树立和传承优良家风,共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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