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巡察组向市交通运输局党委等11个单位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
  • 发布日期:2020-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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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委同意,近期市委巡察组分别向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市人防办、市中级法院、市妇联、市文联及南太湖新区凤凰街道、龙溪街道、杨家埠街道等10个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向市民政局党委反馈了巡察“回头看”情况。期间,巡察组还组织召开了相关会议,传达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并就贯彻落实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针对反馈意见抓好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在向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反馈时,市委巡察组指出落实中央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工作重要论述还不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一四六十工作体系不够到位,城市公共交通建设与群众期望还有差距,推进绿色交通建设存在短板,履行交通运输行业监管职能不够到位;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短板;四风问题仍然存在,下属单位干部职工违纪违法问题突出,干部管理不够规范;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够到位,对下属单位班子建设不够重视,履行选人用人主体责任不够有力。

在向市卫生健康委党委反馈时,巡察组指出推进卫生健康工作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意识形态工作不够扎实;财务管理不够规范;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对医疗行为的管理力度不够大;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够;选人用人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扎实。

在向市体育局党组反馈时,巡察组指出统筹推进体育强市不够有力,落实上级部署较为滞后,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存在差距;议事决策不规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一定程度存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严格,资金使用缺乏内控管理,政府采购存在廉政风险;对下属单位和协会监管不力;基层党建工作虚化、弱化,干部人事工作不够规范,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上一轮巡察反馈的部分问题整改不彻底。

在向市人防办党组反馈时,巡察组指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人民防空为人民要求有差距,统筹推进人防建设不够有力,履行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职责不到位;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重大事项未纳入党组集体议事决策内容,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宽松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财务管理混乱,房产出租和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不到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扎实。

在向市中级法院党组反馈时,巡察组指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指示精神存在差距,监督管理全市案件审判质效工作不够到位,推进全市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不够有力;贯彻落实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不够到位;意识形态工作的统筹和风险防控意识还不够强;干警违法违纪风险点仍有存在,存在退休干部企业兼职情况;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干警队伍日常管理不够严格。

在向市妇联党组反馈时,巡察组指出贯彻落实上级重要精神不够及时有力,政治敏锐性不够高;争先创优意识不够强,攻坚克难谋发展的力度不够;对意识形态工作理解不够深,中心组理论学习质量不够高;发放项目补助经费审核把关不够严格,服务采购不够规范;组织生活会辣味不足,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党的组织建设不规范,党建资料保管不善;干部选任工作程序不规范,部分干部档案材料缺失。

在向市文联党组反馈时,巡察组指出学习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落实上级群团改革有关要求不到位;团结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培育培养文化人才不够有力;对下属单位和协会的监管存在缺位;议事决策不规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制度执行流于形式,联系基层不够紧密;廉政风险防控存在薄弱环节;基层党建工作薄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干部管理监督宽松软。

在向南太湖新区凤凰街道反馈时,巡察组指出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对党员教育引导不到位,政治理论学习不到位;集体议事决策规则执行不规范,议事决策机制不完善,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未上会集体研究;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财务管理不到位,工程项目操作不规范;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干部管理不到位,对下属单位监督不力;组织生活开展不正常,党员发展工作不严谨;组织人事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因私出入(境)管理不到位。

在向南太湖新区龙溪街道反馈时,巡察组指出政治领导力有差距,思想引领力有欠缺,对宗族势力影响不敏感;拆迁安置存在差距,推动解决群众关切问题不及时,环境整治存在短板,区域治理存在安全隐患;思想认识不到位,中心组学习不重视,基础工作较薄弱;违规项目发包,项目管理缺失,合同执行不严肃;财务规定执行不到位,资产管理不严格;落实上级中心工作不深不实,监管责任缺失,存在新官不理旧账问题;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对党员疏于监督管理;决策程序不规范,监督执纪失之于软;干部任免程序不规范,干部人事档案不完整,出国(境)证照管理不到位。

在向南太湖新区杨家埠街道反馈时,巡察组指出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不到位,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力度不足,社会治理工作存在短板,食品安全工作不够扎实;工作中存在调门高、落实差的情况,重大议事决策机制不健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工程项目建设存在廉政风险,工作失职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执行干部人事制度不规范,干部提任程序不到位,内设机构设置随意,编外人员管理不规范。

在向市民政局党委反馈时,巡察组指出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巡察整改问责不全面不严肃,抓早抓小落实不够;对巡察工作重视不够,有关问题未整改到位,存在方案承诺未兑现、个别问题整改进度缓慢等问题。

市委巡察组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提升站位、把握要求,自觉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确保全面整改成效让群众满意、让市委满意。要从严从实、精准发力,坚决推动巡察整改见底见效,持续精准发力,从严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巩固扩大巡察整改工作成果,主动自我加压,拉高提升标杆,深化整改成效。同时,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把巡察整改与落实市委“一四六十”工作体系结合起来,与建设清廉湖州结合起来,与推进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打好巡察成果运用“组合拳”,真正让干部群众看到巡察整改带来的新作风、新气象、新变化。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全面准确、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切中要害,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明确具体,指导性、针对性都很强,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做好问题整改工作。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推进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以强烈的使命担当提升整改思想认识。同时,将整改过程转变为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过程,加强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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